索引号 01441630/2023-15770 分类 政策文件解读 民族、宗教 其他
发布机构 市民族宗教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23-02-01
文号 时效
《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解读
  • 信息来源:市民宗局
  • 发布日期:2023-02-01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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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必要性:

制定《办法》是维护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群众合法权益的迫切需要。2010年《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出台后,通过开展专项工作,推动宗教活动场所建立财务管理制度、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办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场所财务管理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但是,一些场所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依然突出,宗教界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对此,宗教界人士、信教群众和社会有关方面呼吁,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的监督管理。

制定《办法》是深入贯彻《宗教事务条例》的重要举措。2017年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明确了宗教活动场所是非营利性组织,对加强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作了进一步规定。为此,需要完善相关制度,保证宗教活动场所的非营利性,防止其财产流失,引导宗教界合理利用宗教财产和收益。《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出台后的十多年实践,为出台正式的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办法》在规范宗教活动场所财务行为方面主要有以下规定:

一是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办法》要求,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成立财务管理机构,配备必要的财务人员。财务管理机构在本场所管理组织的领导下对场所的财务进行统一管理。涉及财务管理的重大事项须经场所管理组织集体研究决定。

二是规范会计核算管理。宗教活动场所应当执行国家有关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制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采用借贷记账法进行会计核算。可以根据需要委托经批准设立的机构代理记账。于每年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向宗教事务部门提供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三是规范收支管理。宗教活动场所一般应当制定年度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各项收入应当及时入账,并存入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不得存入个人账户,不得通过个人的支付宝、微信等互联网支付方式收取。接受捐赠,应当给捐赠者出具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统一印制编号的收据,捐款箱应当由三人管理。收入应当用于与本场所宗旨相符的活动,不得用于分配,不得用于法律法规禁止的领域、活动。执行财务支出审批制度,大额支出应当经场所管理组织集体研究同意。不得参与非法民间借贷以及任何形式的非法金融活动。

四是规范资产管理。宗教活动场所应当制定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对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文物文化资产等的管理,确保资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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