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41630/2018-04956 分类 部门文件 民族、宗教 通知
发布机构 市民族宗教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18-03-26
文号 时效
市民宗局关于印发《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信息来源:市民宗局
  • 发布日期:2018-03-26 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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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民宗局,泰州医药高新区党工委宣传部,市级各宗教团体:

现将《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泰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8年3月21日

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立足我市宗教工作实际,结合和谐寺观教堂、平安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星级宗教活动场所认定和农村已登记宗教活动场所规范管理等工作,决定在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实施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现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要求,深入推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以系统化思维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防控体系和保障体系建设,促进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工作标准

通过实施规范化管理,力促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1.成立安全生产工作班子,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工作人员。

2.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和应急工作预案。

3.建立落实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4.每季度专题研究布置一次安全生产工作。

5.每半年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对查出的问题建立台账,制定方案,落实整改。

6.每年开展一次安全生产知识宣传,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工作培训和应急演练。

7.主体建筑和出入口等重要部位安装符合省市技防建设要求的监控设施。

8.按照《江苏省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配备消防安全设施。

9.佛道教场所执行文明敬香制度,实行敬“三支香”,提倡用鲜花鲜果敬供表诚意。

10.电气线路铺设规范,电器产品质量合格。

11.厨房天燃气(煤气、柴禾)使用安全,食品符合卫生条件。

12.场所建筑地面不下沉,屋顶不透漏,墙面和梁柱不开裂。

13.在建建筑安装防护网,设有围栏和警示标志。

14.设置安全疏散标志,安全疏散通道畅通。

15.举办大型宗教活动前,制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三、工作举措

民宗部门要统筹谋划、精心组织,宗教团体要履行职能、发挥作用。

(一)健全“两项机制”

1.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健全全覆盖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系统,构建场所自查隐患、上报隐患、接受监督指导、整改消除隐患的完整工作链条,形成场所隐患报告、部门过程监督、隐患治理责任追究相结合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实现隐患排查治理的常态化。

2.目标考核奖惩机制。将安全生产情况作为考核场所、团体的重要内容,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对因工作和责任不落实,导致重大隐患得不到及时有效治理、发生重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场所及相关团体负责人,在履职考核、评优评先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

(二)开展“三项活动”

1.“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宗教活动场所集中开展警示教育和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消除安全生产隐患。面向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宣传安全生产常识,进行安全工作培训,开展安全应急演练,切实提高防灾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

2.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利用网站、微信、橱窗和电子显示屏等介质,大力营造消防工作浓厚氛围。按照《江苏省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配齐配足相应规格的灭火器材。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下达整改通知书,在整改期限内实施严密监护和跟踪督查。

3.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研究制订实施方案,重点查找电器产品生产质量、电器线路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格禁止采购、安装、使用各种假冒伪劣电器产品,有效整治电气使用维护中的违章违规行为,坚决预防和遏制因电气原因导致较大以上或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发生。

(三)完善“四项制度”

1.教育培训制度。制定本地区宗教活动场所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计划,至少每年组织一次辖区内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的专题培训,提高其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安全生产意识。可邀请当地安监、消防等部门派员授课,组织开展现场演练。

2.分析研判制度。结合日常检查,每季度对本地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分析研判;每半年对分析研判情况进行通报,查找问题和不足,确定下阶段工作重点和工作举措;每年对辖区内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总结,合理制定下一年度工作计划和主要目标。

3.定期抽查制度。组织对辖区内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安全生产工作随机抽查,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辖区内所有宗教活动场所场所每年至少检查一遍。市局将联合平安宗教活动场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星级宗教活动场所认定委员会成员适时开展巡查。

4.督导问责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每年初与辖区内宗教活动场所签订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督促场所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工作推动不力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严肃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坚持问责与整改并重,用典型案例和事故教训推进安全生产工作。

四、工作要求

民宗部门、宗教团体要将场所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实抓好。

1.强化领导。市局将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处室人员为成员的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协调、指导和推进工作。各市(区)民宗部门、各级宗教团体和所有宗教活动场所要建立相应的工作班子,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2.狠抓落实。各市(区)民宗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细化举措,层层分工,落实到人。各级宗教团体要主动深入场所,严格对照标准,切实做好巡查、指导、监督工作。各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担负起主体责任,认真抓好落实。

3.加强协作。要主动联合消防、安监、质检等部门,组织开展针对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和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机制。要充分发挥中介机构的专业支持和技术服务作用,不断提高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工作水平。

附:《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工作督查表》

附件:

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工作督查表

场所: 检查人: 检查时间:

序号

督查内容

督查方法

督查结果

1

成立安全生产工作班子,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工作人员。

听汇报

查资料

2

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和应急工作预案。

查资料


3

建立落实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4

每季度专题研究布置一次安全生产工作。

看记录


5

每半年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对查出的问题建立台账,制定方案,落实整改。

查资料


6

每年开展一次安全生产知识宣传,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工作培训和应急演练。


7

主体建筑和出入口等重要部位安装符合省市技防建设要求的监控设施。

看现场


8

按照《江苏省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配备消防安全设施。


9

佛道教场所执行文明敬香制度,实行敬“三支香”,提倡用鲜花鲜果敬供表诚意。


10

电气线路铺设规范,电器产品质量合格。


11

厨房天燃气(煤气、柴禾)使用安全,食品符合卫生条件。


12

场所建筑地面不下沉,屋顶不透漏,墙面和梁柱不开裂。


13

在建建筑安装防护网,设有围栏和警示标志。


14

设置安全疏散标志,安全疏散通道畅通。


15

举办大型宗教活动前,制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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