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441630/2017-00331 | 分类 | 部门文件 民族、宗教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市民族宗教委员会 | 发文日期 | 2017-06-08 |
| 文号 | 泰民宗发〔2017〕40号 | 时效 |
- 信息来源:市民宗局
- 发布日期:2017-06-08 00:00
- 浏览次数:
各市(区)民宗局、司法局,泰州医药高新区党工委宣传部、司法分局: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形势下中央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切实加强政策法规宣传员对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了解和掌握,不断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整体素质,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决定举办2017年泰州市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知识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及人数
全市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员,由各市(区)及市直场所组队参加,每队3人(注意兼顾教别)。
二、时间和地点
时间:初定7月中下旬。
地点:高港区(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具体内容
(一)组织要求
比赛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初赛由各市(区)组织进行,决赛由市民宗局和市司法局共同主办,高港区委统战部、区民宗局和司法局承办。
(二)比赛方式
采取现场竞答方式进行,竞赛规程详见附件1。
竞赛内容为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及相关知识,竞赛题库详见附件2。
竞赛题初定97题,其中必答题:3×8=24题;抢答题:24题;风险题:3×8=24题;加赛题:5题;观众互动题:20题。
(三)竞赛程序
1.主持人开场白,介绍领导嘉宾;
2.领导致辞;
3.主持人宣读竞赛规则,各代表队试抢答器;
4.开始竞赛:每轮竞赛完毕后,宣读各代表队得分情况;
5.颁奖;
6.主持人宣布活动结束。
(四)奖励办法
竞赛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5名,颁发参赛代表队获奖证书和奖金。
四、有关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积极组织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员参与竞赛,并明确1名分管领导担任领队。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深入推进民宗领域“七五”普法学习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民族宗教界人士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不断提高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
泰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泰州市司法局 2017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