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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五有五好”
泰州市加强民间信仰规范化管理
  • 信息来源:市民宗局
  • 发布日期:2025-04-14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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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泰州市针对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规模大小不一、管理水平高低不同、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等客观实际,积极探索民间信仰活动场所“五有五好”管理模式,通过试点先行,以点带面,推进管理规范升级。

一是有管理组织,发挥作用好。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成立3人以上民主管理组织,制定规范的管理章程,由村(社区)民主协商,将有威望、有文化、善管理、愿奉献的信众代表推选进管理组织人员。管理人员经所在地乡镇(街道)同意后报民宗部门备案,管理组织人员的职责分工接受乡镇(街道)、村居(社区)的监督管理,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职。

二是有制度约束,规范管理好。场所建立健全人员、财务、文物保护、安全、活动、卫生防疫等管理制度并上墙公示,以制度来规范行为、活动。凡逢庙会、神诞日等重大活动,需提前30日向民宗、公安、消防、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提前报告,做好相关预案措施,防范有关问题。注重财务管理公开透明,定期公布收支情况,接受信众监督。

三是有宣传阵地,正言正行好。在场所内制作展板、橱窗、二十四孝文化墙、悬挂标语等,使民间信仰场所成为党的宗教理论方针政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宣传阵地,引导广大信众树立正确的宗教信仰观,增强弘扬传统文化的自觉性。积极推进法律服务进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定期深入场所开展法律咨询服务,为场所规范开展民间信仰活动提供有效保障。

四是有文化底蕴,历史传承好。民间信仰活动场所供奉的神祇大都有历史渊源,底蕴深厚。如兴化市临城三官庙承载的三官庙会有近百年历史,是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山子庙供奉的昭阳大将军是兴化的人文始祖,在民间备受尊崇。我市积极引导民间传说进行价值重塑,以“一场所一故事”为载体,讲好本场所故事、展示新时代价值。如指导“都天庙会”“三官庙会”“昭阳大将军生辰祭祀”等传统庙会及活动优化流程,使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承载的传统文化既延续不断,又焕发新时代光彩。

五是有美德善行,服务社会好。发扬民间信仰行善积德、扶贫济困的优秀传统美德,鼓励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延伸公共服务功能,推动场所资源、文化、景观融入到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场所兼具的乡村文艺演出舞台、公益讲堂、文体活动中心等服务功能,常态开展公益文化、敬老服务、扶贫助学、公益慈善等活动,更好地服务社会、促进和谐。

4月,全省民间信仰规范化管理工作培训班在泰州举办,与会人员现场观摩了兴化市常乐庵、三官庙等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的规范化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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