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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泰州市“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推荐对象的公示
  • 信息来源:市民宗局
  • 发布日期:2025-08-22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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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做好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我市“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推荐对象和备选对象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22日至8月28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以电话、信函等形式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时间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一、公示对象名单

(一)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推荐对象(4个,其中1个为备选)

1.中国共产党靖江市斜桥镇委员会

2.兴化市戴南镇裴马村村民委员会

3.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红石榴就业服务中心

4.泰州市大爱泰州公益联合会(备选)

(二)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推荐对象(4名,其中1个为备选)

1.尤震霄,男,汉族,泰州市公安局反恐怖工作支队副支队长、三级警长

2.吴春年,男,汉族,泰兴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民宗局局长

3.杨亚军,男,藏族,泰州全聚泰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

4.吴 皓,男,汉族,泰州市海陵区宗教团体管理中心主任(备选)

二、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泰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电话举报:0523—80980581

邮箱举报:1824249854@qq.com

通讯地址:泰州市凤凰东路48号415室

邮政编码:225300

2025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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