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春节期间佛道教场所烧香的咨询
- 信息来源:市民宗局
- 发布日期:2018-02-09 09:43
- 浏览次数:
来电时间:2018-02-08 09:14
来电内容:春节期间佛道教场所烧香有哪些要求?
答复时间:2018-02-08 09:15
答复内容:
各地规定基本类似。自2016年以来,我市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在佛道教场所积极推行文明敬香活动,春节期间严格执行“敬三支香” (每支香直径不超过1厘米,长度不超过50厘米),严禁携带三支香以外的香烛进入寺庙内,市民可自带三支香,也可到寺庙免费领取。寺庙内除在指定香炉烧香外,其他地点一律不许烧香,严禁在寺庙内及周边广场、道路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倡导用鲜花鲜果供奉表诚意。另外,市光孝寺春节期间敬香祈福活动将实施规范管理,请及时关注市内主要媒体及我局网站相关信息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