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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各方热议《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颁布
  • 信息来源:市民宗局
  • 发布日期:2026-03-13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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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随着《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颁布,社会各界反响热烈。这部法律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标志着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迈出了关键一步。围绕该法的颁布实施,泰州市来自不同领域的代表纷纷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畅谈感想与体会。

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会长蒋凯:“作为长期致力于民族团结工作的社会组织,我们倍感振奋。《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颁布,不仅是对我们过往工作的肯定,更是对未来行动的指引。法律明确了社会团体在促进民族团结中的角色和责任,让我们开展工作更有底气、更有方向。下一步,市民促会将把学习宣传该法作为首要任务,通过举办主题宣讲、文化交流等活动,将法律的精神传递到每一位会员和所联系的各族群众中去。我们将积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协助政府做好民族工作,反映各族群众诉求,依托“丝路信使”民族团结进步发展联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联谊活动,让‘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的思想更加深入人心,共同建设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和谐社会。”

海陵区民宗局团体管理中心主任吴皓:《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出台,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工作方针政策的重大举措,为新时代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作为民宗工作干部,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法律对我们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的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将带头学习、深刻领会法律的各项规定,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民族问题、做好民族工作的本领。在具体工作中,我们将以法律为准绳,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加强民族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依法保障各族群众的合法权益,防范化解民族领域风险隐患,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让民族团结历久弥新。

泰州火车站兰州拉面店业主马文军(来自甘肃临夏,回族):我来到这座城市工作生活已经十余年了,真切感受到了这里对我们的包容和关爱。看到《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颁布,心里特别温暖、踏实。这部法律就像一颗“定心丸”,让我们这些远离家乡的游子更加安心。它明确了要保障我们少数民族群众在就业、教育、医疗等方面的合法权益,这让我们对未来的生活充满了信心。我会把这部法律的好消息告诉家乡的亲友们,也会更加积极地融入本地生活,遵纪守法,努力工作,用自己的双手创造幸福生活,同时做民族团结的践行者和传播者,为第二故乡的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海陵区春晖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许灯梅:社区是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重要阵地。我们社区一直居住着多个民族的居民,大家和睦相处,亲如一家。《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颁布,为我们社区的民族工作注入了新的动力。法律为我们更好地服务各族群众、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区和谐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接下来,我们要组织社区干部和居民认真学习这部法律,把法律要求融入社区日常工作。我们将依托社区“红石榴家园”等载体,继续开展好邻里节、百家宴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搭建更多交往交流的平台,把社区建设成为各族群众守望相助、手足情深的幸福家园。特别是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方面,我们要依法提供更加精细化、人性化的服务,帮助大家更好地融入社区、建设社区。

省口岸中学新疆班25(1)班学生苏麦亚·克热木:作为一名在这里读书的新疆学生,我感到非常开心和感动。《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颁布,让我更加深刻地体会到祖国对我们各族青少年的关爱和期望。法律不仅保障了我们接受优质教育的权利,还鼓励我们和不同民族的同学交朋友、互帮互助。在泰州求学的日子里,我们生活在一个温暖的大家庭里,老师像父母一样关心我们,同学们像兄弟姐妹一样帮助我们。这部法律的颁布,更让我明白民族团结的重要性。我一定会珍惜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和各族同学团结友爱、共同进步,学好本领,将来回到家乡或留在祖国最需要的地方,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青春力量。

《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颁布实施,是社会各界共同的心声与期盼。它如同一座灯塔,照亮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前行之路;它如同一座桥梁,连接起各族儿女的心。大家一致表示,将以该法的颁布为新起点,携手共进,砥砺前行,齐心协力谱写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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