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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非法宗教活动举报途径的公告
  • 信息来源:市民宗局
  • 发布日期:2023-11-22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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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规范宗教活动秩序,维护信教群众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宗教事务条例》《江苏省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非法宗教活动举报途径公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1.宣扬、支持、资助宗教极端主义,或者利用宗教进行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破坏民族团结、分裂国家和恐怖活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秩序,侵犯公私财产的;

2.在公共场所传播宗教思想,散发非法宗教出版物及印刷品的;

3.擅自设立宗教活动场所(聚会点)、修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

4.擅自开展宗教教育培训,特别是组织未成年人参加的;

5.擅自在宗教活动场所外举办佛事道场、学经、诵经、祷告、礼拜等宗教活动的;

6.非宗教团体、非宗教活动场所组织、举行宗教活动,接受宗教性捐赠的;

7.假冒宗教教职人员身份进行宗教活动或者骗取钱财,或者投资、承包经营宗教活动场所、大型露天宗教造像借教敛财的;

8.擅自组织公民出境参加宗教方面的培训、会议、朝觐等活动,或者邀请境外人员讲经、讲道的;

9.擅自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或者信息内容违反相关规定的;

10.利用公益慈善活动进行传教的;

11.在宗教院校以外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传教、举行宗教活动、成立宗教组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的;

12.冒用宗教名义进行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活动的;

13.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活动行为。

二、举报方式

电话:0523-80980585、80980591;邮箱:tzmzjbgs@163.com;地址:泰州市凤凰东路48号4楼泰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三、其他事项

1.举报时请尽可能具体详实,并提供可以查证的图片、文字等证据。欢迎实名举报投诉,以便沟通联系,准确了解情况。

2.举报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坚持实事求是,不得侮辱或诽谤他人;不得捏造、歪曲事实,制造假证,诬告、陷害他人;不得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举报投诉。

3.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举报内容实行严格保密。

特此公告!

泰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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