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16日上午,泰州市民宗局副局长叶少华带领泰州民宗局、民政局相关人员赴兴化联合开展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登记试点工作指导。 指导组对东岳庙前期开展的申请法人登记的登记条件、登记流程、申请材料、申请书文本等进行了现场指导和审核,在充分肯定东岳庙前期所做的法人登记工作的基础上,对如何进一步完善落实相关措施提出了指导意见,并就相关事项与民政部门进行了沟通协调。 叶少华指出,兴化市民宗部门要将此项工作作为重点任务抓紧抓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强化学习宣传,提供政策支持,指导宗教团体把好审查关口,确保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登记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切实维护宗教活动场所合法权益。 |